中新網廣州6月26日電 (程景偉 劉韜)廣州市人民檢察院26日對外通報“白雲農工商系列窩案”,原廣州市國營白雲農工商聯合公司總經理張新華被指涉嫌貪污國有資產2.84多億元,涉嫌受賄9780萬元、港幣238萬元,且貪污受賄時間跨度長達15年之久。據悉,該窩案是目前為止廣州查辦的涉案金額最大的貪污賄賂系列案件,包括張新華在內的該國企原7名高層全部涉案。
  據廣州市檢察院介紹,1998年6月至2003年5月,張新華在擔任廣州市國營白雲農工商聯合公司經理期間,以“保護”國有資產為名主持成立廣州市廣田置業有限公司,名義上該公司由白雲農工商聯合公司監管,實則由其個人實際控制。
  隨後,張新華等人通過虛設債務、低估資產、隱瞞債權等手段,將白雲農工商公司及其下屬公司的大量國有資產轉至廣田公司名下,涉及廠房、果園和土地遍及廣州市白雲區、越秀區和天河區。
  2006年,張新華擅自成立私營性質的廣州新雨田置業有限公司,以併購廣田公司形式,全面接受廣田公司賬面資產,轉移到廣田公司名下的原屬白雲農工商聯的國有土地和房產就全部私有化。經評估,這些被非法轉移的國有土地和房產價值達2.84多億元。
  張新華將原白雲農工商公司的部分管理層人員也拉入新成立的新雨田公司,並讓這些人在新雨田公司占有相應股份。張新華在新雨田公司占有25.4%的股份,摺合人民幣7200餘萬元。此外,張新華還利用職務之便,在多處地塊使用權的轉讓過程中收受巨額賄賂,高達9700多萬元。
  張新華從1998年起至2013年案發,貪污受賄時間跨度15年。張新華還授意其親信和親戚成立公司,再由公司轉款到個人賬戶,達到“洗錢”目的。
  廣州市檢察院新聞發言人李學東當天表示,該起窩案涉案是目前為止廣州市查辦的涉案金額最大的貪污賄賂系列案件,張新華等人涉嫌侵吞的國有資產以房產地塊為主,經評估值近3億元。
  廣州市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吳筱萍稱,張新華侵吞的國有土地和房產當時價值已高達2.84億元,如今過去這麼多年,這批國有土地和房產的目前價值多大可想而知。她說,張新華貪污的巨款已經流向境外,現正加大追繳力度,爭取在短時間追回贓款。
  李學東透露,該窩案涉嫌侵吞國有資產的犯罪嫌疑人集中在公司管理層,共7人,除張新華外,還包括該公司總經理助理章國春、黨委書記張福來、副書記黃銀娣、副經理陳宇航、辦公室主任邱一旋、綜合管理部部長羅漢鐘等公司高層管理人員。
  李學東說,正是上述人員利用各自的職務便利,動用手中權力互輸利益,使得公司監管制度流於形式,才瞞天過海,侵吞如此巨額的國有資產。
  記者從廣州市檢察院瞭解到,目前廣州方面已起訴該系列窩案17件19人,其中起訴涉嫌貪污、受賄犯罪的被告人12人,包括張新華、張福來、章國春等;起訴涉嫌行賄犯罪的被告人7人。(完)  (原標題:廣州史上最大貪腐窩案:國企老總侵吞2.8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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