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稅政司 國家稅務總局貨物與勞務稅司有關負責人就調整成品油等部分產品消費稅政策答記者問
  1.問:國家為什麼連續調整成品油等部分產品的消費稅政策?
  答:當前我國防治大氣污染、促進資源節約利用和轉變發展方式面臨的形勢十分嚴峻。適當提高成品油消費稅,有利於合理引導消費需求,促進節約利用石油資源,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加快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方式變革。從2014年11月28日以來,國家連續三次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為緩解對居民生活和經濟運行的負面影響,都是選擇油價下行時推出,提稅不漲價,提稅與降價同步進行,兼顧了宏觀調控需要和社會承受能力。
  2.問:這次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的新增收入主要用於哪些方面?
  答:提高成品油消費稅後形成的新增收入,繼續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統籌安排,積極支持以下方面:一是支持治理環境污染、應對氣候變化。安排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重點支持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珠三角治理霧霾。支持重點流域城鎮污水處理管網設施建設,提高污水處理能力。支持具有重要飲水功能的水質良好湖泊及其相連的河流、地下水等水系保護等。二是促進節約能源,鼓勵新能源發展。支持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加快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
  3. 問:國家是否繼續落實相關補貼政策?
  答:2006年國家建立了對部分困難群體和公益性行業的成品油價格補貼機制。2009年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進一步完善了上述補貼機制。國家將在充分發揮價格機制的市場調節作用的同時,完善和落實對困難群體和公益性行業補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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