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房多分佈在批發市化療飲食場等附近。記者莊小龍攝
  違規提供時租買屋日租可拘15日
  本報訊 (記者陳翔 通訊員來穗宣)廣州即日起開展群租房大整治行動,嚴查違規“時租日租房”、“膠囊公寓”等“5類群租房”。管理部門提醒市民,根據有關規定,以出租房屋的外接式硬碟名義,提供時租、日租服務,未經許可變相經營旅館業的,可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群租房”有抬頭快閃記憶碟蔓延之勢
  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有固態硬碟關負責人說,近期,受舊城區改造、房價提高、市場需求推動等因素的影響,“群租房”有抬頭蔓延之勢,並以“房中房”、“床位房”、“時租日租房”、“膠囊公寓”、“太空艙”等形式單一或混合存在,主要分佈在越秀、海珠、荔灣、天河區等中心城區的專業批發市場、醫院、大學、商貿圈、餐飲、寫字樓周邊以及高檔商住小區、人口較為密集的城中村內。
  “群租房”違規出租,帶來治安、消防、衛生、防疫、結構安全等諸多安全隱患問題。
  市來穗局介紹了“群租房”五類整治範圍,包括“房中房”、“短租房”等,其中,人均居住面積是界定“群租房”的重要標準,據介紹,廣州市主要依據住建部《住宅設計規範》以及參照北京、上海市等城市的做法來確定人均居住面積標準。
  群眾發現違規可以舉報
  “行動將採取依法依規、疏堵結合的原則”,該負責人說,首先採取屋主(代理人)自律自糾、自行整改的做法,但對拒不整改的“群租房”,則依法、依規、依程序進行處罰拆除。
  群眾發現有違規出租群租房現象,可到所在地街(鎮)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反映。
  短租房過夜要實名登記
  群租房,特別是短租房的出租屋市場形態,在全省近年開始存在並快速發展。此前,根據省公安廳向省人大常委會彙報的全省出租屋相關材料顯示,廣東大量出現由傳統的月租、年租形式轉變為以小時、天數為租期的出租房屋。根據公佈的數據,全省這類出租屋有41萬多間(套),居住在其中的旅客年流動量超過1000萬人次。
  根據規定,短租房管理措施比普通出租屋更嚴,需要建立租住人員信息採集系統,即時採集租住人員基本信息並向公安派出所報告,配備專職管理人員——也就是說,來客過夜也要實名登記。
  此前,廣州多次專項整治,同時,廣州管理部門也給予一定的空間:只要符合消防要求、人均居住面積不低於5平方米,按規定有專人管理、安裝流動人口自助申報平臺、做好租客登記的,可以營業。
  五類整治範圍
  本次“群租房”整治時間為期半年:2014年7月為動員部署階段,8月為調查摸底階段,9月為自行整改階段,10月至11月為集中整治階段,12月為督查總結階段。
  (一)按獨立居住空間(不含陽臺、廚房、衛生間和儲物室)計算,人均居住面積低於5平方米的出租屋;
  (二)將住房分割、損壞或者擅自變動房屋承重結構和主體結構的出租屋;
  (三)將原始設計為陽臺、廚房、衛生間和儲物室等非居住空間出租供人居住的出租屋;
  (四)以小時、天數為租期的時租日租出租屋;
  (五)房間內設置住人閣樓和3層以上床位的出租屋。
  整治主責部門
  人均居住面積低於5平方米的,主責部門為來穗人員服務管理部門;
  違規改建為“房中房”的,主責部門為國土房管部門;
  改變使用功能的,主責部門為規劃部門;
  時租日租的,主責部門為公安部門;
  存在嚴重消防安全隱患的,主責部門為公安部門。  (原標題:廣州整治群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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